索引号:4303000006/2023-1304100 所属主题:民生保障 文号:岳政办发〔2023〕15号
信息类别:法规文件 发文日期:2023-08-28 00:00:00 发布机构:岳塘区
统一登记号:YTDR-2023-00003 失效日期:2028-08-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岳政办发〔2023〕15号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岳塘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9 14:52 点击量:1

昭山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8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岳塘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5号)、《湘潭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潭残工委字20232号)精神,深入实施健康岳塘行动,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原则,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区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目标

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人群全生命周期全领域残疾预防服务组织机构、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达到和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工作指标

领域

        

2020

2025

牵头单位

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90%

区残联

区卫生健康局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防控

2

婚前医学检查率 

>80%

>90%

区卫生健康局

区民政局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80%

区卫生健康局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0%

5

产前筛查率

>75%

85%

6

高风险育龄夫妻耳聋基因检测数量

三年270例以上

区残联

7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

区卫生健康局

 

8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0%

95%

区卫生健康局

9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5%

90%

10

目标0-3岁早产儿、高危儿人群眼底影像筛查数

三年750例以上

疾病致残

防控

11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65%

区卫生健康局

12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65%

13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2000

>3000

14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

工作室建成率

>80%

15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90%

16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17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

(市、区)

>95%

>95%

18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90%

90%

伤害致残

防控

19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2016年下降41.3%以上

2020年下降10%以上

区应急管理局

20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72.5%

达到85%

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

康复服务质量提升

 

21

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达到8

区卫生健康局

22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80%

>80%

区卫生健康局

23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

100%

区民政局

24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60%

区民政局

25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90%

区残联

26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100%

区残联

27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注:“十三五”期间未开展数据统计工作的指标2020年数据标注为”。

(五)工作任务

项目名称

适应人群

内容

牵头单位

实施单位

2023

2024

2025

残疾预防知识宣传

全民

新建宣传栏

区残联

区残联

51

51

51

婚前医学检查

新婚夫妇

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接受婚检。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区妇幼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1200

1200

1200

耳聋基因检测

耳聋人群(计划生育的耳聋夫妇)

夫妻双方是否携带耳聋基因和耳聋基因突变,阻断耳聋的代际发生,避免听障儿童出生。

区残联

辖区内有资质且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医疗机构

80

90

100

眼底影像筛查

0-3岁早产儿、高危儿及相关眼疾患儿

对辖区0-3岁早产儿、高危儿及相关眼疾患儿开展一次眼底筛查。

区卫健局

辖区内有资质且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医疗机构

200

250

300

社会心理服务

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

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疾病的筛查识别和诊断。

区残联

辖区内有资质且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医疗机构

10

10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辖区内持证残疾人

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区残联

区残联

按需免费适配

按需免费适配

按需免费适配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残疾预防理念,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普及

1.实施重点人群知识普及行动。以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人群为重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面向伤病者、残疾人及康复对象监护人,在医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残疾预防素养。列入区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残疾预防知识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广泛开展“周五联点共建日”“月末卫生日”“全民大扫除”等群众活动,大力推广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科学佩戴口罩、分类投放垃圾、禁食野生动物等绿色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广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以残疾预防日为重点,同时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人口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自闭症专注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世界噪音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防治碘缺乏病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及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际反家暴日、12.4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在利用现有通信运营商进行短信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短视频、直播等新技术新形态,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岳塘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拧紧残疾预防龙头,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3.实施婚前、孕前保健管理行动。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保健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纳入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实行免费服务。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建设,加大健康婚育指导力度。免费为部分高风险人群开展耳聋基因检测和遗传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产前筛查、诊断服务行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产前筛查,逐步实现在自愿情况下孕妇孕20周前至少接受1次外周血产前筛查,以及孕28周前至少接受1次胎儿畸形超声筛查。结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推进重型地中海贫血防控。对存在出生缺陷高风险的孕妇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其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服务。对确诊的重型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重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致死致残致愚性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建议和干预。完善产前筛查网络,研究制定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高通量基因测序在产前诊断领域应用,加强胎儿超声诊断技术管理。执行儿童缺陷疾病治疗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健康医疗保险政策,提升患儿医疗保障水平。促进母胎医学发展,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大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力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早期筛查和干预行动。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救治服务网络。全面开展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和0-3岁早产儿、高危儿及相关眼疾儿童眼底影像筛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愈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救助全程服务试点,促进早发现早治疗。完善婴幼儿照护体系,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的指导。坚持残疾预防关口前移,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六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对全区高危儿进行监测和筛查,并对早期发现的生长发育偏倚或发育异常,进行早期评估、诊断,降低儿童发育行为问题和残疾的发生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住残疾预防重点,防控疾病致残

6.实施慢性病致残防控行动。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油、糖,健康口腔、体重、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与监测。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干预,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落实糖尿病人眼底影像筛查工作。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将重点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疾病早诊早治技术纳入诊疗常规,提升防治能力。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高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平安岳塘、健康岳塘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遇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随访服务。至“十四五”末全区建成1-2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出院后患者和居家接受药物维持治疗患者提供康复活动场所。提升和推进全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强制医疗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政法委牵头,岳塘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有效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平战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工作力量向一线下沉。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加强传染病及其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尤其是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进一步在口岸、车站、学校、药店等场所布局监测哨点,建立病种和症状监测网络,规范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多点触发智慧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精准追踪能力,通过多渠道多类别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实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9.实施职业病致残防控行动。深化源头预防,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针对各类职业人群积极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加强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加大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对严重危害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残疾预防底线,防止伤害致残

10.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生安全、冶金工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工业园区、城乡建设、受限空间作业、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改善工矿行业劳动条件,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开展职工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不断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对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范火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行动。推动实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强化交通基础设施预防性养护维护、安全评估,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利用“两客一危”智能监控平台,严厉查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隐患清零”工作。重点排查马路市场、“两客一危”、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人及不戴头盔、重型载货汽车、农村客运班线及公交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尤其是“三超一疲劳”、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站外拉客及农用车违规载客等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协同抓好公路治超工作,排查临水临崖临坡等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擅自改装从事道路运输、无资质营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交通事故致残。(责任单位:岳塘公安分局、岳塘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工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行动。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等警务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对目录内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楼房、老人家庭环境为主要内容的适老化环境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实施老年友好社会创建工程,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牵头,岳塘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机制。建设事故灾害风险智能监测感知网络,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常态化培训,组建教官团队加强对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和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流动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强化应急医疗保障,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特色食品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推进“4812”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二大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实施全程电子化网办。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风险分级管理,组织开展不合格样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异地交叉飞行检查,加强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餐饮场所是否持有有效证照、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健康证进行排查。加大抽检力度,加强食品采购、食品储存、成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和餐具消毒等环节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强化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实行使用农产品“身份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工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采矿、冶炼、化工等行业超低排改造。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开展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残疾预防综合保障,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16.实施康复医疗服务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医防融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三级医院、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康复专科医院和三级医院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实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提升行动。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深入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扩面,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备给予补贴。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加强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规范做好项目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残联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实施长期照护服务行动。强化老年人日常健康服务,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护理刚性需求。建立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失能困难老人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救助制度试点。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安宁疗护机构,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根据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运行情况、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逐步将参保对象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逐步提高上门护理服务保障标准,将重度失能人员所需的一次性护理垫、成人纸尿裤等护理辅助器械纳入支付范围。鼓励发展满足群众差异化照护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丰富特定保障层次,创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提质行动。贯彻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湘政办发〔202124号)、《湘潭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潭政办发〔20225号),和《湘潭市岳塘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岳政办发〔2022)等政策文件持续推动农村道路、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场所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完善客运站的无障碍设施,逐步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适老化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结合我区特色镇、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内容,开展无障碍城区、村镇创建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争创无障碍城区和无障碍示范村、社区。加强无障碍环境监督、管理、维护,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区政府门户网站、岳塘新闻网和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推进自动售卖设备、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在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残联牵头,区科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城管执法局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组建区级残疾预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预防科普资源库,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任务,为落实行动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动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加强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的动态监测。推动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医疗工作人员、妇幼保健人员、社会工作人员和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培育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

(三)强化评估督导。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的年度分解,并对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对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督导,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四)注重氛围营造。各单位要把落实残疾预防工作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起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残疾预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效,鼓励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实施残疾预防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支持残疾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
岳政办发〔2023〕15号 关于印发《湘潭市岳塘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