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政办发〔2024〕9号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4-10-22 14:58 点击量:1
岳塘经开区,昭山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岳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2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2.3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2.4区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3.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3.3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与预报
4.2预警分级
4.3预警会商
4.4预警发布
4.5预警变更
4.6预警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及启动
5.2Ⅲ级响应措施
5.3Ⅱ级响应措施
5.4 I级响应措施
5.5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6.区域应急联动
7.总结评估
8.应急保障
8.1组织保障
8.2资金保障
8.3技术保障
8.4通信保障
8.5指挥部责任与奖惩
9.预案管理
9.1预案宣传
9.2预案培训
9.3预案管理
9.4预案实施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
10.2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
10.3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湘潭市岳塘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统筹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23〕53号)、《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潭政发〔2022〕2号)、《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潭政办发〔2022〕44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湘潭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的通知》《岳塘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潭岳政发〔2022〕1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国家、省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上级标准。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统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其下级应急预案包括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本预案与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预案与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1.5.2科学预防,分级管控
及时接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
1.5.3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明确本行政区域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相关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生态委办专职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岳塘经开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为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负责贯彻执行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全区及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
2.2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接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负责贯彻区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完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根据区指挥部授权,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指导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指导有关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按照市级预警信息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实施的总结评估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督促区融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及相关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停课、停操等应急措施。
区科工信局: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制定并更新重污染天气期间错峰生产、限产停产有关企业实施方案及名录,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错峰生产、限产停产落实情况的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年度财政预算,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协调市住建局对本行政区域市管基建工地以及水泥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并按照预警分级发布停工指令。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对汽车维修行业和港口码头的监管,强化公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督促落实交通运输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等资源化利用途径。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储土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督促落实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和沙场的扬尘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