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货物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逾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6-03-23 1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一、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3家道路运输业户,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注销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投入营运及营运后连续停运180日的65家无车道路运输业户,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对逾期未申请进行审验超过180日的38台货车,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请上述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办理申请延续经营的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已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业务办理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政务服务中心2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1-58567226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经营者明细表.xlsx

附件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投入营运经营者明细表.xls

附件3逾期未年审车辆明细.xls

 

 

湘潭市岳塘区交通运输局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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