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3 17:22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管理办公室)、卫生健康股、中医股(药政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工作股 。
(一)办公室(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区直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监督。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统筹指导区直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区直单位的纪检工作。
(二)卫生健康股和中医股(药政股)。
承担健康岳塘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案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听证、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
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承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督促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承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要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无偿献血和征兵体检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中医药科研工作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重点项目监管、医疗广告审核、单验秘方收集整理、中医药文化传承、行业统计信息汇总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依法审验并办理中医医疗机构准入设置、执业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校验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及变更注册等事项。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中药事业与产业发展。
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和药事管理措施,负责药品使用监测,配合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
(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完善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爱国卫生工作股。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
(五)疾病应急监督股。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实施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组织实施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免疫规划。协调配合并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工作。督促指导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承担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
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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