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区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室。负责局党务、党支部工作等。负责审计业务(除投资审计)、审计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其他交办工作。
区审计事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履行区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协助审计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等。其他交办工作。负责审计事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