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岳塘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6-06-17 10:47
近年来,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6年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行业合规经营。
湘潭市岳塘区某土菜馆销售蛇肉制作的食品案
2026年2月2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某土菜馆在线下经营场所以及线上网络平台宣传销售以“大王蛇”(学名王锦蛇)为原材料的菜肴。经执法人员核实,2026年3月9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湘潭市岳塘区某包子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3月10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湘潭市岳塘区某包子铺生产并在线上线下同步经营的馒头进行抽检,其检验结果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湘潭市岳塘区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定期对设备容器进行清洗维护案
5月12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湘潭市岳塘区某卤味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6月3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与警示意义。岳塘区市场监管局在此郑重提示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线上线下同标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辖区网络餐饮市场秩序。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好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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