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9/2022-1213900 发布机构:招商引资 发布目录:招商(惠企)政策

湘潭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进“潭商回归”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22-06-24 15:3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湘潭市推进“潭商回归”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潭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湘潭市推进“潭商回归”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扎实推进“潭商回归”工作,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根据《推进“湘商回归”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湘开发办发〔2022〕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引导潭商潭才回乡创业、共同发展,实施“潭商回归”工程五年规划,打造“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升级版,引进一大批潭商回归投资项目及潭商人才,推动潭商回归扩量提质增效,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提供强大引擎。

全市每年新增潭商回潭投资新注册企业50家以上,潭商回潭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各县市区、园区潭商回归、返乡创业者每年力争达到当地外出人数的2%以上。

二、工作举措

按照“乡情感动、项目驱动、平台推动、部门联动、政企互动”的工作思路,以县市区、园区为实施主体,以潭商总部、产业、资本、人才、科技和公益回归为重点,引导广大潭商回潭投资兴业,回报桑梓。

(一)打造商协会招引平台。制定出台发挥商协会招商引资作用和促进商协会自身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湘潭异地商会(包括异地在潭商会和异地湘潭商会)和市内行业协会商会在潭商回归中站前台、唱主角。鼓励建立健全商协会。积极组建异地湘潭商会,鼓励省市级尚未在潭设立商会的外地企业家来潭设立异地商会;鼓励我市商协会与省内外同行结成友好商协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鼓励在新兴行业领域组建商协会。加强与异地商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有针对性的组织在外潭商以回乡考察、洽谈合作项目等形式,以商会抱团回归、会长牵头回归等方式,引导海内外潭商“回归”发展。更好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商协会根据我市产业规划和政策,重点推进产业链企业总部、功能性总部、核心技术、研发中心、关键零部件等核心产业入住湘潭;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 10 家商协会开展招商合作,支持商协会通过协助或牵头举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各类活动,对外推介湘潭投资环境和政策、对内凝聚潭商力量。(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委台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办好潭商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潭商大会,增进潭商情感交流,凝聚潭商力量,对接潭商活动,助力潭商回归。坚持改革和创新,着力打造网上“潭商大会”,宣传推介优秀潭商潭企和“迎回建”标志性项目,实行常态化沟通交流、项目对接和服务。通过举办潭商大会,发布一批招商项目,签约一批潭商回归项目,表扬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商会和潭商,着力丰富内容、扩大影响,使其成为省内外潭商增进情谊、加强合作、造福家乡的重要桥梁纽带平台。(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委台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三)建立潭商数据库。建立完善潭商信息库。加快建立包括省内外湘潭商会会长、湘籍企业家、知名企业湘潭籍高管等潭商信息及返乡投资项目数据库,建立湘潭市大数据产业赋能平台,做到上下连通、数据共享,实现“按图索骥”精准招商。通过定期走访、高层对话等多种方式,密切与湘潭籍企业家、商会会长、知名人士的联系交流。(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台办、市侨联、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建立完善湘潭籍人才库。对在湘潭工作、学习过的“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和省外湘潭籍科技领军人才、行业领军人物加强联络对接,采集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建立完善湘潭籍上市公司库。收集湘潭市外上市公司法人为湘潭籍的公司信息,引导来潭开展并购重组,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助力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经研金融办、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四)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潭商回归工作信息收集和统计办法,对潭商在当地及回潭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潭商投资基本信息台账。建立完善洽谈对接潭商回潭投资项目、签约潭商回潭投资项目、注册潭商回潭投资企业数、潭商回湘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签约项目“三率”(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量化考核指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五)落实表彰激励机制。以引进项目落地为重点,结合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对商协会参与“潭商回归”工作进行评价,每年认定发布“潭商回归”标志性项目。选聘包括异地湘潭商会会长、湘潭籍企业家、湘潭籍高管等在内的具有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的知名人士作为我市的“招商大使”并颁授证书,鼓励、支持潭商利用其人脉资源、合作伙伴、关联企业,积极牵线搭桥,提供招商信息,撮合招商项目,对促成项目落地的,给予相应表彰奖励。对潭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功能性总部回迁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由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协作高效的联动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动“潭商回归”工作,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园区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潭商回归”工作推进机制,压实责任。

(二)强化调度分析。对“潭商回归”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各相关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园区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更新项目、企业、客商、人才等信息,将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和亮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0日前报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月15日前上报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优化投资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弘扬“三牛”精神,发扬“四干”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政策支持,加快推行项目“四即”(签约即供地、交地即交证、拿证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不断优化“潭商回归”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潭商返乡创业。

(四)开展考核评估。省里已将“湘商回归”工作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进行考核激励。我市“潭商回归”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督查激励表扬,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潭商回归”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见附件),并实行精细化考核,定期评估“潭商回归”主要成效,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推动“潭商回归”的强大合力。

(五)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潭商创业精神和先进典型,营造潭商回乡创业、兴业、乐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

湘潭市各县市区、园区“潭商回归”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2022年引进“潭商回归”企业及到位资金

引进“潭商回归”新注册企业(个)

到位资金(亿元)

县
市
区

湘潭县(含二类园区)

6

12

湘乡市(含二类园区)

6

12

韶山市(含二类园区)

5

10

雨湖区(含二类园区)

5

10

岳塘区(含岳塘经开区)

5

10

一
类
园
区

湘潭高新区

10

32

湘潭经开区

10

32

湘潭综保区

3

2

岳塘经开区

4

8

二
类
园
区

天易经开区

4

8

湘乡经开区

4

8

韶山高新区

4

8

雨湖高新区

4

8

全市合计

50

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